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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做好事不留名——记屯留县好交警赵志华

    信息发布者:西贾服务站
    2017-12-30 10:16:31   转载

      2017年12月19日上午,一家三口拿着锦旗走进了屯留县交警大队,民警询问来由,原来才知是大队办公室民警赵志华做好事不留姓名。

           事情要回溯到一个月前的的一个晚上,当事人韩云芳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,行驶至东藕路段时,因为当时天气已经完全黑了下来,道路又不平,她没有看清路,不慎带孩子一起摔倒在马路中央,情况十分危急。就在此时,小赵同志刚巧开车路过,目睹了一切,情急之下,小赵同志立马打开车的双闪,挡在电动车的来车方向,迅速下车,将已摔之路边的孩子抱起。立即将韩云芳母女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检查。并将电动车送去修理厂。看着母女俩没事,当事人家属也已赶到医院。小赵同志就默默地离开了。

           当事人回忆说,当时在医院的时候,小赵同志恰巧碰到了一位熟人朋友,说了几句话。当事人计划对小赵同志表示感谢的时候,却找不到他人哪里去了,韩云芳就向他的这位朋友打听,才得知,他是屯留县交警大队的民警,赵志华。

        “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”。党员作为一名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,无论担任何种职务、从事何种工作都要视责如山,守责如城,履责如冰,当好“急先锋”,做好“顶梁柱”,搭好“唱戏台”,对党的事业始终充满使命感和自信心。党员赵志华同志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树起来“共产党员的样子”,做到了与人民群众始终心连着心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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